为进一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及作风问题,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全面执行廉洁行医“九不准”规定,强化对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中和工程建设项目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同时规范医疗行为,我院于8月30日下午,组织召开药品、耗材、设备供应商及工程建设单位集体廉政约谈会,医院党政班子在家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69家供应商及工程建设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副院长李继志主持会议。
会上,副院长李继志、廖集海、莫良先分别对有关供应商和工程建设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廉洁供应或施工,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廉洁承诺书》的规定,树立底线思维,不越红线;二要提高诚信意识,以身作则,管好队伍,遵守执业操守,把努力的方向放在抓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及时供货上,共同维护良好的商品流通秩序;三要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经营,以优良的质量、合理的价格投入到有序的竞争当中,规范自身的营销行为。
院党委书记吴宇华在会上讲话。他强调,一要看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看清党中央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和坚强决心,增强廉洁意识,严守行业规范,严禁向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红包回扣;同时强化购销双方的相互监督,构建清正廉洁的新型政商关系,杜绝任何商业贿赂现象发生。二要强化监督从严管理,认真整改突出问题。要定期开展内审、内控工作,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典型案例及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加强对设备、药品、耗材的采购、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三要健全机制守好底线,合力共建廉洁医院。双方在合作中,各药品、器械、耗材供应商和工程建设承包商要认真遵守行业规定,严格执行原国家卫计委2013年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做到“九个严禁”,共同建设廉洁医院。
最后,参会的供应商及工程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签订了《供应商廉洁供货(药)与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并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作为医院供应商,将始终保持信守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合法合规为医院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坚决杜绝腐败行为,与医院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文/廖红珍、曾帅 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