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需要扩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我院负责检测的“应检尽检” 范围人群:
在本院就诊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首次)、本院工作人员。
二、陪护人员管理:
1、生活能自理的患者尽量不要留陪人。
2、住院患者确需陪护人员只能安排1人,签好知情告知书后由主管医生开出留陪人医嘱,并办理1张陪人证和就诊卡,由主管医生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嘱,在住院采集点采集标本。
3、如需更换陪护人员的需要向科室报告,新的陪护人员需要自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才可更换。
4、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住病区后,不允许再次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回院后需要重新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自费),并入住隔离缓冲病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再调整床位至其他病房。
三、标本采集点:
1、发热门诊普通区采集点:负责采集普通人群(自费)、本院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就诊病人及急诊就诊的发热病人标本,自费人群、本院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时间开放,发热门诊、急诊科发热病人24小时开放。
2、发热门诊特殊区采集点:负责采集特殊发热门诊就诊病人标本,24小时开放。
3、住院采集点(一号楼与二号楼之间东头凉亭处):负责采集住院病人的标本(禁山分院除外),新入院病人及1名陪人于住院次日按规定时间段到该采集点采集,每天采集时间为上午7:30-12:00。
四、报告结果
1、18:00之前采集并送检的标本,24小时可出结果报告单;18:00之后采集未能及时送检标本,48小时可出结果报告单。(具体情况以采集点人员告知为准)
2、发热门诊采集点采集的,可到发热门诊普通区采集点领取;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要报告单的可申请复印。
五、核酸检测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新冠防指〔2020〕156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临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38号)文件要求,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属“应检尽检”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其余普通人群检测费用由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费用:76元/人次。
为配合国家整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广大患者朋友能够安全就医,让我们共同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
合浦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5日